双牌县审计局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9-03 11:45:01  来源:开云体育app
       

  1、双牌县审计局对双牌县人民政府和永州市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县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除人民银行外的国有金融机构、国家事业组织、国有企业、国家建设项目,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审计准则》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要求,一直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当年计划项目和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及其他工作;局实行定责到各股、室,各股室分解到人,上下实行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配合、协调互助,充分的发挥职能作用,为本县的经济发展服务。

  3、全局干部职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认真学习在庆祝中国成立八十周年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时事政治,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贡献;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审计原则,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遵守审计人员守则,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保守本局和被审计单位的秘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维护审计执法形象。

  4、审计要以实践“三个代表”为己任,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好务。为明确各正副局长、各股室职能责任,使全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一九九八年局制定了《双牌县审计局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又经广泛征求意见,民主讨论,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修改和完善后的《双牌县审计局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从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在此基础上制定《岗位工作职责考核评分标准》,年终考核各股室,同时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到岗到人,奖优罚劣。

  3、支持副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的工作,凡牵涉全局性的工作坚持集体研究,充分的发挥民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局务会,研究讨论工作,每季召开一次支委会和一次党员生活会,抓好党建工作,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行政生活会;及时召开审定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业务会议。对外行文必须在集体研究,分管副局长初审的基础上,亲自把关、签发。

  5、积极主动地指导、管理好财政金融股的工作。经常与负责综合信息的研究综合信息工作,负责提出重大综合调研、信息提纲,修改综合调研、信息稿件,签发全局性文件。负责局机关100元以上支出审批工作。

  6、负责局机关法制和审计回访工作, 组织管理审计复核、行政应诉及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检查业务股室的审计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审计查处的违纪问题是不是合法、合规,交叉复核有关审计项目。

  6、每月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一次主管和分管工作情况及干部职员的思想动态,当好局长的参谋、助手;主动及时掌握非党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并切实做好疏通工作,达到团结共事、同心协力搞好全局工作的目标。

  5、抓好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水电、车辆管理与维护、财务收支、工资发放,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负责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凡与财务开支有关的工作,均由办公室拟定计划和预算,报主管副局长、局长同意后办理。

  6、股、室负责人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是业务骨干,要主动承担主审、主笔,带动股、室一起努力、奋发向上、搞好工作,负责拟写股、室半年工作小结(6月20日前交)和全年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交)。

  (1)服从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的安排,管好、开好、保养好业务专用车。司机必须凭派车单,才能出车;下班后,车子洗净要停于车库内;不出车时,车子一定要停于车库内;否则,视其情况扣发当月补助和奖金。

  1、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和法规,学习有关审计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现代科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总的要求和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机关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力争出满勤(254天/年 ),提高出勤效率,实行考勤制度和日志记事制度。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必须审批;记好《考核工作日志》,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准确全面。

  工作人员一定坚持按作息时间到机关报到(在外出差除外)。上班时间不得回家做家务或上街购家用物品,机关上班或在外执行公务未经请假不得离岗;当日上班时间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且不超过半天的,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报告审计组长,此外一律报告办公室值班人员;因公下乡、出差、学习或开会,事先须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办公室登记,返岗后及时到办公室注销,若不能按时回单位上班的,必须提前来电或函告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销假办法:如有特殊情况或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请假,要严格按请假审批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事先要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下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必须来电或来函告知局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登记请假天数,返回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旷工、 请假处理办法:工作人员每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五次按旷工一天论处,每年旷工五天以上或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者,当年考核不能评优秀;每年连续旷工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者,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十天或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报上级批准,可给予辞退处理。

  《考核工作日志》从每年元月1日起填写。 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在考核工作日志上如实记载每天的工作情况(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结果或进度如何),要求简明扼要,客观全面,不能敷衍了事。月度终了,将一个月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半年总结一次,年终认线、评审办法:《考核工作日志》由分管局长每月检查一次并签出意见,然后于下月5号前交办公室登记,并与考勤表核对。行政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要经常督促、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志的填写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并由分管局长在每人的记实手册上签出评语。副局长的工作日志由局长检查评议,签出评语。局长的工作日志由县政府办主任检查评议,签出评语。

  成立考核制度和日志记事制度检查小组,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副局长任副组长?,行政副局长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办公室人员为检查小组人员。考核检查人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时登记、及时汇总、张榜公布,确保考勤制度和日志记事制度顺利实施。

  10、 全体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用餐时均不得酗酒猜拳。凡喝醉酒,如本人主动报告或被同行反映且属首次的,罚款20元,属重犯的加倍罚款;因喝醉酒影响工作的,比较前款加一倍处罚;若在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公务往来单位喝醉酒,本人不主动报告,同行又不反映,被对方或其他单位(人)举报反映的,所有参与人员一并处罚。

  为促进依法审计,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增强依法审计的自觉性,逐步的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确保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依照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结合本局的真实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1、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①审计资料应提交法制 (或复核人员)复核而没提交;②依法应予回避而不回避;③审计报告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④审计处罚达到了听证标准,但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⑤无正当理由拒绝当事人提出的听证要求;⑥其他违反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行为,导致审计处理处罚无效的,给予通报批评,参审人员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业务考核时按每项次给予50—60元罚款;造成了损失的由参审员负担,并报送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审计组现场审计工作不仔细,不认真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审计,不及时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履行审计承诺书的责任,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漏查、失察,而被其他部门查处或被检举、举报影响了审计形象的,给予通报批评,参审人员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业务考核时按每项次给予50—60元罚款;造成了损失的由参审员负担,并报送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3、审计员所签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字迹不清晰,用词不恰当,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观点不明确,条理不清楚,计算不准确,相关证明资料有矛盾,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审计事项;所签证据和底稿没有办法进行汇总、编制审计报告;根据该证据和工作底稿编制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书,作出的审计决定有差错的,给予编制人员每项次50元的罚款。对查出的问题隐瞒不报(不签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的,每项给予100元以下的罚款且当年不能评优评先,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审计工作底稿签证后擅自删减、修改或抽走的,从重处罚。因工作失误造成审计资料丢失的,从重处罚。

   4、编写的审计报告内容不完整,表述不准确,结构不合理,层次不清晰,文字不符合规范;对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的揭示,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责任的评价,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及其他依据不准确、不全面、不线元以下的罚款。有意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政法纪问题的,视其情节给予处罚:不构成犯罪的,报送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6、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未曾发现或已发现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无法律依据,定性意见不准确,处理、处罚意见不适当,审计评价和提出审计建议的意见不恰当,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错误的,审计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而没有提出否定、修改、纠正意见和改进建议的,负连带责任。复核人员已提出意见和建议,而审计组没有纠正、修改和改进的,由审计组承担相应的责任。审计业务部门依据复核部出具的复核意见,改变原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决定,导致执法过错的,应当追究复核部门及复核人员的责任。

  8、审计报告经局务会审定后作出的处理、 处罚决定,审计组擅自改变审计处理、处罚种类和裁量幅度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而没有移送的,年终不能评先评优,并给予1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过错的从重处罚。

  2、局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研究决定需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研究各业务股室所有审计项目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会议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吸收有关人员列席。研究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时,吸收机关股室负责人和项目审计组长参加会议。

  3、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 市审计局等上级领导以及区县审计局主要领导来局指导检查工作,可视情况既可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也可在饭店旅馆安排食宿。就餐标准:凡在机关内部食堂安排的,一般每桌控制在100元以内,在外就餐的每桌控制在200元以内,严控上高档酒烟。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确定伙食标准,办公室具体安排,最好能够降低陪客人数。

  (四)电线、经上级审批局长移动电线元,住宅电线元,副局级的移动电线元,住宅电线元,先由单位付款,年终结帐, 超支自负,节余不补;正股级干部由单位每月补助20元住宅电线元电线、不准在局机关公用电话机挂私人长途电话。 若因特殊情况,需在公用电话挂私人长途电话的,须报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同意,并要做好登记,立即交款,每次5元,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如办公室主任、值班人员不登记收费的,每发现一次私人长途电话扣值班的办公室主任或值班人员5元。

  1、本局车辆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主任凭派车单派车,外单位和长途用车需经局长同意,本局短途用车需经分管副局长或主任同意,特殊情况事后应予说明,由用车人到办公室补办派车单。司机出车补助、差旅费、安全奖凭派车单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长审批。用车人凭派车单通知司机出车,司机必须凭派车单才能出车,不出车时和下班后,车子一定要停放在车库内。

  1、本局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对本局治安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抓好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办公室具体负责综治工作,制订具体的规划方案,签订好治安承包合同。

  3、全体干部职员要教育自己的子女, 自觉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不得参与打架、斗殴、聚赌、酗酒及一切违法乱纪活动。自觉爱护院内花木,维护机关环境卫生。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办公楼和两栋宿舍安排一名守院护栋人员。强化防盗意识,做到人离办公室、宿舍要关好门窗;看阅的,不得留办公室过夜,应于当日下班时送交档案室;不留贵重物品在办公桌和普通文件柜中。发现事故必须立即报告。

  二、在安排政治理论学习时,注意选学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和有关正反典型材料,告诫全局工作人员,在任何一个时间里、任何情况下,都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能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能要的钱物坚决不要。

  三、严格实施审计署印发的《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将廉政责任监察员和举报电话写进审计通知书,对每个审计项目的工作人员都要实行廉政监督。认真开展审计复核和审计回访。严格执行审计过错追究制,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补助、奖金和福利品等,不准占用被审计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等,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思想品质:为人正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实事求是,不讲假线)法纪观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公务、处理问题时,能认真按照法律和行政规章办事,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组织安排,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3分)

  (6)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爱护公共财产,正确地处理“三家”关系,对人民负责,做人民公仆, 主动为群众办实事。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忠于职守,平等待人,讲文明,有礼貌,敬老爱幼,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3分)

  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或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免遭损失,受到上级或县以上新闻单位报导表扬的每次加2-4分。助人为乐,主动办实事做好事,尊老爱幼,扶贫帮困事例突出,受到上级表扬或群众好评的每次加1分。

  3查出的违纪问题:基本分10分(按审计工作方案实施),另每查出一个问题加2分,最高加10分(问题要归类,以局务会研究同意发出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意见书为准)。 如果复议,每否认一个问题扣4分。审计人员不如实上报审计情况,或明显的违纪问题未查出、而被其他执法部门查出的,每起视情节扣1-5分。

  5收缴违纪金额实际入库:每收缴500元记1分,原则上要求审计决定下达后二个月收回,超过二个月收回的每500元计0.5分,最迟不能影响市局的考核,入库率95 %以上的每增1%加0.5分;95%的不加分也不减分;入库率95 %以下的每欠1%扣0.1分,扣完已入库分数为止。

  上年没收回的审计违纪款,审计人员有责任清缴,审计人员要积极主动清收上年欠收的违纪款,每收回500元,给参加清收的审计人员计0.5分。

  6审计文书规范化,用词准确(包括审计通知书、 审计工作记录、审计事项签证单、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等,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组长0.2分,扣组员各0.1分)。 满分10分

  7按要求立卷、归档(市局考核时,每扣0.1 分,我局扣1分)。满分5分 (3)被抽调到外县参加审计项目,根据是否担任组长、协审和审计收缴情况,比照本局的项目加分,上班时间在一周内的加5-10分,二周以上的依此类推。

  (12)胜任本职工作有困难,自己主管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工作中出现较大的问题和差错,不能及时正确地处理造成不好影响的;组织和指挥能力差,分管工作秩序较乱,工作方法不当的;工作条理差,办事拖拉,工作成效低,领导和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按时完成且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弄虚作假,影响工作的;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好的;由局务会决定给予减分。

  1、 每位审计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写4篇审计信息调研宣传稿件(上半、下半年各2篇, 全年至少写一篇审计调研或理论实务等篇幅较长的文章, 每人每年争取至少被采用1篇),其中:办公室主任每年至少写8篇审计信息调研宣传稿件(上、下半年各4篇, 每年争取至少采用3篇)。

  1、全年撰写信息宣传等篇幅较短的稿件(500字以内), 超过目标任务的,每超1篇奖2元,凡被采用的,按县、地、 省、国家级分别奖5元、10元、20元、30元,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少写一篇,罚20元。

  2、全年撰写审计调研和理论实务文章等篇辐较长的稿件(500字以上),超过目标任务的,每超一篇奖5元, 凡被采用的,按县、地、省、国家级分别奖10元、20元、 40元、60元。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每少写一篇罚20元。

  1、长期脱产去学习培训的(每次时间在30天或30天以上的),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费用和补助, 但补考费用全部自负。脱产学习培训期间,不享受本单位的岗位责任制基本奖(按月计算的德、能、勤分数)。

  2、准许参加刊大、夜大、电大、函大、自学考试、 短期培训等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培训的(每次时间在30天以下的),其报名费、书籍资料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先由自己出。考起的由单位报销,学习期间补考费用全部自负,因公缓考的费用单位报销;没有考起的费用自理。

  1、实施审计时,除了按规定向被审计对象出示《审计通知书》和《行政执法证》外,还要侧重地向被审计对象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六条、第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至第三十五条的相关内容。

  3、作出审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二)审计人员严重违反规定、不履行告知义务而影响被审计单位及其他当事人行使其法定权利的,被审计单位及其他当事人可向审计机关纪检、法制部门举报或者控告,纪检、法制部门应当认真查处,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并尽快回复查处情况,不得置之不理或者敷衍塞责。对举报者和控告者,审计人员不得刁难、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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