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企业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出产层层担任,确保安全出产,完成安全方针,促进公司继续调和健康发展,拟定本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安全出产职责制的拟定、交流、训练、评定、修订及查核等环节,适用于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一切部分人员。
1.3各部分、工段担任对本单位部属班组及人员的安全出产职责制拟定、交流、训练、施行及查核。
1.4出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担任各部分和工段的安全出产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绩效查核。
1.1公司出产技术处担任安排各分厂、处室编制安全职责制,并予以辅导、 审阅。
1.2一定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的准则,按公司的安排、人员设置,一切部分、人员都要拟定安全出产职责制,不留死角。
1.3各部分在拟定的安全出产职责制内容时,必需要结合岗位作业的实在的状况及统筹可操作性。
2.1在拟定进程中与各部分、处室加强交流,依据实在的状况和职工反映及时修正安全职责制。
3.2安排或人员产生改变时, 各分厂、处室担任人应及时安排改变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训练。
4.2评定应依据法令和法规、安排架构、安全健康办理的特色还有是不是适应环境改变的状况。
5.4 修订后的公司安全出产职责制经总经理同意后以文件方式从头发布,并将旧准则回收。
6.1 安委会不准时进行检查、了解各部分、岗位人员对安全出产职责的把握、执行状况,包含职责制是否缺失,职责制内容与岗位作业实践是否相符。
6.2对各分厂、处室担任人的查核按照《方针办理职责书》进行安全查核,一般年末进行,查核进程参照安全出产绩效查核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