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5-05-30 22:13:24  来源:开云体育app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主要是对可能涉及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如我们常见的建筑类材料、日常生活用的高压锅等。今天,就怎么样办理相关证书跟大家聊下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符合《生产许可换发证实施细则》要求);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符合《生产许可换发证实施细则》要求);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符合《生产许可换发证实施细则》要求);

  (六)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以下申报材料依照国家现行规定要求请申请人提供,国家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

  以下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见示范文件10-1);

  (三)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加盖公章);

  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到省政务中心省质监局窗口办理。

  2、省质监局窗口对申请材料符合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能够最终靠补正达到一定的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申请企业原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所取得的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消,其3年内再次提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的;

  (5)申请企业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申请,经查实后,不予受理;其一年内再次提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的;

  1、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审评中心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提前5日通知企业。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评审中心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公司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3、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

  5、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4、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组书面上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来汇总和审核。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省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领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以上就是我们一个认证周期内所有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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