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它领域信息价格和收费政府指定商品价格
贵港市发展改革委 贵港市商务局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平价鸡肉、平价鸭肉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3-23 10:00 来源: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贵港市平价鸡肉、平价鸭肉销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障我市“菜篮子”安全,确保我市鸡鸭养殖产业稳定发展,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鸡鸭养殖产业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出我市平价鸡肉、平价鸭肉销售工作方案如下: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基础上,加强产销对接,实施平价鸡肉和平价鸭肉销售措施,保障我市“菜篮子”安全,确保我市鸡鸭养殖产业稳定发展。
在城区5家平价商店(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华隆超市凤凰总店、华隆超市江南店、贵港市荷城华隆百货有限公司华隆超市荷花店、贵港市永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永盛百汇超市金田路店、贵港市永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东湖分公司永盛百汇超市东湖店)设立定点摊位,按低于平价商店约定价(平价商店约定价即为低于市场平均价5%的价格)3元/公斤的价格销售。
每天限量销售2300公斤,由平价商店自行组织采购本地鸡鸭,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三)补贴资金:按预计每天销售2300公斤,共投放30天计算,预计补贴资金共20.7万元(具体以实际销售量为准),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市发展改革委(具体由贵港市价格监测中心根据平价商店报价员的报价,计算出次日的销售价格,通过贵港市平价商店管理系统公布)按照低于平价商店约定价3元/公斤的原则,每天核定一次销售价格。
平价鸡肉、平价鸭肉销售,实行每天造表登记、核算,投放结束后汇总申报补贴。各平价商店要提交销售票据、本地鸡/本地鸭进货证明、官方兽医开出的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材料,填报销售量登记造册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向市财政局申报销量补贴,补贴标准为3元/公斤。市财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下拨补贴,保证每次都能给肉商全额补贴到位,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市平价鸡肉、平价鸭肉销售工作,是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障我市“菜篮子”安全,确保我市鸡鸭养殖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障平价鸡肉、鸭肉销售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农超对接,加强检疫和疫情监测。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产销对接采购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检疫和疫情监测。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密切掌握动物疫情动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主要疫病的监测,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切实降低发生风险。
(三)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畅通鸡鸭及其产品运输渠道,不得拦截雏禽、种禽、饲料、禽类产品合法合规运输车辆,确保通往家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的道路通畅。(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市场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质量加强监管,严格保证肉类质量。实行市场定期巡察制度,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行情报价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监督市场主体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市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安全。
(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定点销售摊位的日常销售做监督检查。发现肉商销售价高于最高限价或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当天的补贴;有三天以上销售价高于最高限价或弄虚作假现象取消所有补贴。
(七)加强正面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坚持正面宣传的舆论导向,及时提供真实、权威的价格信息,预防不实报道和炒作。